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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经济补偿]
2008年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经济补偿] 我在广东省珠海上班2005年9月入职先签了1个1年的合同后来又签了个2年的。到了2008年12月1日又签了3年的到2011年12月1日到期。合同满了本人就没签了。本人是按照公司的正常手续办理的.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发放按工龄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459178……(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12-08 12:4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秦步基律师
2011-12-08 17:46
如果是你自己离职不干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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