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问题补充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问题补充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遇上一个问题希望您能给与帮助。是这样的,我2015年4月与北京名远房产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将我的房屋有他们代理出租,租期至2017年7月,但是现在房子我要急用,想收回房屋,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在我同意支付违约金的基础上,他们还要我支付当时他们打隔断、添置家具的开支,作为赔偿,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合同内并没有这一项规定,他怎么可以向我索赔呢?
对于这一要求我予以拒绝,他们便采用不作为方式,打太极,我着急用房,也没什么办法。
在此想咨询各位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yanga……(北京)
提问时间:2016-06-08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