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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问题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遇上一个问题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是这样的,我2015年4月与北京名远房产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将我的房屋有他们代理出租,租期至2017年7月,但是现在房子我要急用,想收回房屋,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在我同意支付违约金的基础上,他们还要我支付当时他们打隔断、添置家具的开支,作为赔偿,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合同内并没有这一项规定,他怎么可以向我索赔呢?
    在此想咨询各位律师,我是否需要履行他们的赔偿要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yanga……(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06-08 15: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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