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中介出租,中介经常延期支付房租,想起诉但是遇到问题
延期支付还是可以支付给你的,你只要和中介好好协商,会解决的。
起诉的手续比较麻烦,在你购买该套房屋之前,你的转租行为必须要得到产权人的同意,否则属于无效的行为。
如果中介一直不支付租金,你可以起诉中介,法院让你提供证据的目的就是要证明你对该房屋有权转租。现在你取得房产证,可以不用该手续,到法院试试,会受理的。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以不当得利起诉中介。
需要看证据
1、此公房,这要看你是否有转租权,如果有,那么你就属于有权行使权力,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属于无权转租,并且在你租赁该房产时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你可以转租,那么你的权利就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你无权转租要收回费用的;
2、你可以让房管站开具一个证明,证明该房产已经出售给你所有权利义务都由你来行使的证明,相应的出售给你的时间往前说说,只要取得了该房产的权利,并且办理下来了房产证,那么房管局再出具一个房产已经出售给你的;
3、你可以先他们协商的,请求领导给你开具该房产已经于何时出售给你了,之后到房属实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事宜;
你之前向外出租公产房的行为本来就无效。
建议你以不当得利起诉中介。
现在你已获得产权,合同已经是合法有效的了。
你好 可以让律师申请法院前往房管站了解案件事实就可以了 现在你买了房产 不等于以前出租公房就是合法 还是要房管站证明 可以申请法院前往了解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房管站取证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1、《天津直属公有住房转租实施细则》规定了相应手续:承租人向房屋所在地房管站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户口册、身份证,承租人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转租住房的证明,经审核同意,填写《转租房屋审批表》,最后签订由天津市房管局签发的《天津市公有住房转租合同》。上述手续您并未进行办理,那么这块的确是存在问题的。房管站不开具也是有理由的。
2、目前您拥有了该套房屋产权,但是不得于您之前就是合法的,因此,建议您通过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就跟中介进行协商沟通处理。
金额高的话,建议你以不当得利起诉中介,否则协商吧
协商解决。
建议你以不当得利起诉中介。
你好,现在你具有合法的产权,可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可起诉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该套公房,以前你没有取得相应的权利,那么你向外出租的行为属于转租,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公房可以转租的话,那么你就属于有权行使权力,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属于无权转租,并且在你租赁该房产时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你可以转租,那么你的权利就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行,那么租赁费还是应当由房管站收取的;
2、虽然房管站不给你出具已经出租的证明,但是你可以迂回一下,那么你叫该房管站开具一个证明,证明该房产已经出售给你所有权利义务都由你来行使的证明,相应的出售给你的时间往前说说,只要取得了该房产的权利,并且办理下来了房产证,那么房管局再出具一个房产已经出售给你,而且前段时间才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你拿上这样的证明到法院起诉,看法院是否进行受理;
3、建议你与房管站的领导或者主办该事情的人沟通好,让该领导给你开具该房产已经于何时(你出租出去之前的时间更好)出售给你了,房产变更登记事宜于何时(你实际取得该房的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办理完毕;
这样对你争取权利更为有利。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 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中介
你好:原合同有效,委托律师处理
1、公有住房未经房管部门同意,不能出租,出租合同无效,不能要求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房屋使用费。2、如果房产已经卖断属于个人私有房产可以出租,对卖断之日期到合同到期部分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法院已经立案,已经受理,正在审理中,你可以要求卖断之日起到违约金。
你现在既然已经获得了产权,等房产证出来之后即可直接起诉了。
你可以让律师申请法院前往房管站了解案件事实,现在你买了房产不等于以前出租公房就是合法,还是要房管站证明的。
给房管站 书面通知 拍照留据 证明房管站已知道你出租房屋
申请房管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即可。
公租房出租,需要房管站同意。没有房管站同意,你出租行为存在法律效力。
你已经取得该房屋的产权,那么就不用房管站再开具证明了,直接起诉即可。
凭你的产权证即可证明合同有效。
实质上,我认为你的起诉可能没有意义,原因在于:1、你要证明前期的合同有限,按法院要求必须出具房管局证明,现在看来无法实现。2、即是说你得到了证明你前期合同有效的证明,但你所得到的违约金有限,得不偿失。3、你会耗费很大的精力参与诉讼。所以建议放弃,不要纠缠在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