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七月从公司离职后的纠纷,被诉侵占公司财物
七月从公司离职后的纠纷,被诉侵占公司财物 我是公司商品调度员,常通过电话,把货品从一分部调向另一分部.七月从公司申请离职
1.公司认为6月经我调拨的货品丢失,有分部人证,但无纸质材料,无录音记录,且公司自有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无操作记录。
2.公司向庄河分店进货,一般由庄河店在系统上接收,但有一笔系统显示是我接收的货品,庄河店没有收到。(这里确实有我程序操作违规的错误)
3.我曾从公司购买一台相机(记不起相关人证、系统也无记录),从去日本的朋友处购买一套JVC音响,但收据都已丢失,都被认为盗窃自公司,且关于相机公司相关领导人员曾用诱导性话语(系统没有记录不就是等于平白少了一台机器吗?类似这样的话)让我承认是从公司拿的,并录了音。公司宣称JVC音响只有公司拥有货源,不可能在别处购到。
我在公司工作中曾经了解到有领导将长期梳理不清的账目私自做平,现如今认为错漏货品都是我的责任,难以服人。
想了解下我被诉成立的可能性大吗?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wav……(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11-27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