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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问,这样构成轻伤嘛?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嘛?

请问,这样构成轻伤嘛?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嘛? 我老公无辜被打,没有口角,没有推搡,是对方打错人了。现在造成主要伤害如下:1.鼻骨骨折,医生说外形尚好
2.颧骨骨折
3.门牙伤及牙髓,做了根管治疗,挑断了牙神经
4.面部发散性伤口,缝了10针,伤口面积3*3cm,医生说肯定会留疤痕
请问对方构不构成轻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嘛?
我老公的伤能不能定残?算不算毁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流千雪(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2-0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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