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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被打,鉴定为轻伤,但对方不承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眼眶被打,鉴定为轻伤,但对方不承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眼眶被打骨折,鉴定为轻伤。但对方说是撕扯,不承认打人,并撒谎说伤是我自己摔倒车上造成的,我是一个人,没有别人作证,对方有几个人作证。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我的证据是否充分。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lguoj……(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1-30 19:0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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