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合同
从你描述的情况,你如果这个时候辞职,按照服务合同,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是三万块,因为三万块是涵盖三年的服务,你还有两年半,因为你需要赔偿两万五千块。另外,南京培训是关于哪方面的,如果是专项技术培训等,那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是你本职岗位工作,最基本的必须的培训,就不能约定服务期,也就无需赔偿。
你好,基本同意黄律师的意见。
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你做了半年违约了,一般是按专项培训费用摊成三年,扣除半年,剩下就是你最多要承担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