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做了17天只电话告知经理辞职,请问能要会工资吗?
可以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您好,可以投诉,也可以起诉解决。
应该给你17天的工资。 一、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 二、联系其他同事,共同要求。 三、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四、如果都不能解决,又不想放弃,需要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且支付社保费。
可以要回这17天的工资,首先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