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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意人身伤害

非故意人身伤害 我和一个酒友(不是非常熟悉,但有较多交往)在前天酒后开玩笑,我一不小心将他推倒(他先动手推我,有人证),造成股骨穿刺性骨折,现在医院共花费约两万元,他的家人想我付全责,我想问问:我到底有多大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呢?。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zE2621(重庆)
提问时间:2011-11-22 20: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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