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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人身,请问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急求您的帮忙

故意伤害他人人身,请问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急求您的帮忙 2011年3月11日在安徽省庐江县宛先生被邻居用铁锹的尖部插入喉咙,只因两家人房子之间的一条淌水沟的问题。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观察,是否有后遗症或留下残疾还不得而知,也还没进行伤害鉴定,因家人很想了解宛先生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及那个邻居可以收到什么严惩?还有邻居家里只有一间砖瓦房,若不能自己赔付所有赔偿。那宛先生还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劳您大驾,请给我解疑释惑,解释的越详细越好,在这向您鞠躬说声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O407(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1-03-21 13: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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