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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08年7月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2016年7月合同到期,单位如果赔偿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不续签吗

2008年7月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2016年7月合同到期,单位如果赔偿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不续签吗 您好,我所在公司因经营不善,现要找买家卖地与公司其余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安置方案正在通过公司职代会审核,但我们2008年7月一批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2016年7月合同到期,该签非固定期限合同时公司要与我们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单位如果赔偿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不续签吗?公司说赔偿经济补偿金,按8年工龄赔付8个月工资就可以了吗?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支持继续续签非固定期限的合同吗?因为正在商量赔偿问题,职代会代表们不同意公司按一年工龄赔偿一月工资且要求不允许公司在单位商量赔偿方案期间解除并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职代会不同意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赔偿到期员工不续签无固定期限签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che……(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6-05-1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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