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是否属于拖欠工资,该怎样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属于拖欠工资,该怎样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在电子商务外贸公司工半年,就职期间公司一直发展,没有太多进步,今年十月14号主动辞职,十月份的工资本应该在11月2号下发(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分两次:月初(每月2号)发放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月中(每月16号)发放绩效和奖金),离职之后老板还答电话给我核对工资说11月2日会发工资给我。但是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发工资,而且老板也很不耐烦,之后也有同事跟着辞职,老板一直说过两天打工资,可是一直没有发。请问:这样算不算拖欠工资,我是否可以提出要求赔偿,我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同事还没有签订,我们该怎么用法律维护我们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815An……(四川)
提问时间:2011-11-1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