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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供热费收缴问题

供热费收缴问题 我原是国企职工,07年因伤残病退,最近去交今年的热费,收热的人说:“你得先把过去欠的都交上才能给供热。”我说:“那你给查一下,你说的过去是哪一年的欠的?总共欠了多少?”他一查给我吓了一跳,他说:“一万多吧!”有97-98年和2001-2003年的。我说:“那你说的不对,97-98我都交了。02年由单位用物资顶帐了。”他说:“你说交了有什么证据?”他这一说,我还真的没了证据。因为那时证据已经到了单位的财务那里,你要报销,收据不可能留在你自己的手里。现在去单位去查也查不到的。因为单位的财务已经几易其主了,没人给您去查多年前的陈帐了,就是查也不知道得用多长的时间才能给查出来?就是没报,一个收据有多少人能保存十年?你你搜公司在我们单位存在的时候不去要,现在单位已不是我们的了,你们才想起给我们要十年前的帐了?这样合理吗?我们都能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0530……(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11-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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