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供热公司失误致三户居民室内浸水受损问题咨询
供热公司失误致三户居民室内浸水受损问题咨询 我家住三楼,常年不在家住,2010年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了供热接入手续,但因为不在家住所以未开通供热(未交取暖费),供热公司规定,不交取暖费者不给开启供热锁闭伐。今年收取暖费时,我们仍未交纳,咨询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仍是不交费就不给开伐。2011年11月5日上午供热公司八时试压,由于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失误,错误将我家锁闭伐打开,致使我家暖气管道进水,并导致严重漏水,致使我家以及楼下二楼和一楼共三户全部进入,导致室内装修及家具等物品淋水、浸水,二楼供电暂停,直到下午三时邻居才发现通知我。供热公司以提前已经张贴公示要求“各住户打压期间安排有人值守,家中无人的要求把各户室内伐关好。否则,发生一切后果自负”为由拒绝承担一切责任。供热公司的供热锁闭伐每户装有两个,必须使用他们的专用工具才能打开,而且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违反了他们关于“不交取暖费不给开伐”硬性规定,才导致了漏水事件的发生,请律师指教: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xgwlx……(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1-06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