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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1年6月25日开始试用期到现在都没签合同,然后昨天被无故开除,已经签了解聘书,还能要求赔偿吗?

2011年6月25日开始试用期到现在都没签合同,然后昨天被无故开除,已经签了解聘书,还能要求赔偿吗? 2011年6月25日签订了试用合同,三个月自动转正,然后到现在都没签正式合同,11月4号的晚上,找了个理由说不适合这份工作,然后让我签了个解聘书,工作交接了就不用来了,之后人力还表示要扣除我试用期是每个月100的专项培训费,还有后面的300元的常规培训费,共600元。这个合理吗?然后我能够得到赔偿吗?工资还拖到这个月25号才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御宅熊(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11-0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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