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邢事案件
邢事案件 郁律师:
您好!事情是因为一单交通事故引起的,在协商赔偿方面出了问题,所以导致双方大打出手,因为对方人多,我几个朋友都被打受伤,后来因为我另一个朋友太冲动了,拿了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刺伤了对方,确定伤势不重,因为没有血迹,当时又有人报了警,民警把我其他几个朋友都带到了公安局,而拿刀刺伤对方的那个朋友因为之前有案底,害怕被捕,所以就逃走了,后来对方拿张医院的检验报告到公安局说刀差不多伤到胃了,要求赔偿1.5万元的医药费,朋友家属不服,因为根本没有那么严重,前几天我朋友在逃时被捕,现在被拘留了,但是公安局并没有证据证明我朋友用刀伤人,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这件事该怎么解决,怎么样才尽快让我朋友出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蔡春芳(广东)
提问时间:2009-10-3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