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离婚关于房产的问题想咨询。 我是男方,在婚前贷款买了房产,登记在我个人名下
1、既然已加上对方的名字,则代表享有一定份额,系共同共有。
2、若未明确约定各自份额,原则上均分,债务共同承担,但会参照结婚时间、离婚原因、及对房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各自份额。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女方要是加了名字,她可以主张均分
这是共同共有
你好,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具体来电免费咨询
你好,加了名字,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打借条的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可要求其承担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具体分割根据婚姻情况而定。
借款问题,你父母可以起诉向你追讨。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根据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程度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加了名字,原则上平分,可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对房屋贡献等具体情况。
房产是双方平分的,如果借条能被对方认可或被法庭认可,债务也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但问题是据有借条可能没有你妻子的名字,如果她不认可,你这个借条的效力会有麻烦。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权益享有一半,债务承担一半。
1、房屋加上女方名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共有房产离婚分割需要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和过错及双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