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咨询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咨询 你好
该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和第五条: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是否有冲突,我遇到类似情况,不大明白,请给予帮助,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llyb……(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1-11-01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