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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时限

拖欠工资时限 我于2010年11月因单位无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辞职,08年工资40000元未付,今年多次要工资没拿到,9月劳动仲裁、10月起诉法院,均以超过2年时限不支持,而《劳动法》劳动争议第27条规定没有过时,这到底为何?难道40000元就不要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e449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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