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
关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问题
关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问题 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期限是2015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同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期限是2015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并在房管局登记备案。现在主合同到期了,客户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期限是2016年4月15日到2017年4月15日,我想问的是最高额抵押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需要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后重新办理最高额抵押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rkso……(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6-04-20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