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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和户籍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和户籍管理 本人2004年与山东烟台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2006年辞职,当时将辞职申请交往公司人力部门,但是未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本人与2011年前往公司办理手续时,公司告诉2007年发布规定,未及时迁出户口的要缴纳每月240元的户口管理费。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我该如何处理?请予以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292……(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0-30 20: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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