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未到期,走之前提前一个月提离职,但工资未结算清
合同未到期,走之前提前一个月提离职,但工资未结算清 15年8月3号开始上班,当时算是使用期但是没有签署试用期合同,然后八月底说是中秋前后回来签署合同转正,但是9月并没有给我转正,我后面提出以后才在10月签署合同转正,工资是每个月的十号发,8月3号开始上班,9月10号只发了8月3号到10号十天的工资,8月11号的到9月10号的工资没有发,说是深圳的工资都要压一个月。我的合同是签了一年,今年十月到期,3月8号我跟老板说辞职,3月10号正式提交辞职信,算是以前一个月辞职的,然后我上班到4月9号离职。但是现在我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是没有拿到的,说是要5月才会给我,当初说工资的时候,是底薪加提成的,可是上了这么久的班,一直都没有提成,年初提出提成的事情,他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不发,但是同公司的业务有发提成。但是现在我已经离职,今天还以我的插画风格比较特别要求我继续把设计做完。所以我提成我的工资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结清工资。他又以合同没到期为由。上班期间我交了社保,他说社保是公司和个人平摊,我的医保交的三档,从十月份工资开始每个月工资扣除282元,但年初网上查询社保记录养老保险只有1月的记录,4月10号的工资只补发我1000.可我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没发,要拖到5月,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dre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4-15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