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同的成立问题

合同的成立问题 案例二
我国A公司和加拿大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销售一批鞋给对方。这份合同写明所有可能发生的纠纷都由加拿大某仲裁机构仲裁。之后A公司又与美国C公司谈判,希望其能提供上述合同项下的鞋。2005年3月,A公司准备了一份协议备忘录发送给C公司,请其在上面签章同意。该备忘录包括了价格、支付条件、装运条件等内容,又注明了A公司开立信用证,以确保对C的货款支付。另外该备忘录还包括了与加拿大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同样的仲裁条款。当时,C公司没有马上签章,也未退还备忘录。5月份,A公司把信用证发送给C公司,而且C公司也发送了一批鞋子并收取了相应货款。8月份C公司正式签章并发还备忘录,同时又附加一封信写明尽管他同意交货,但却不同意协议中有关仲裁的条款。于是A公司拒绝接收剩余的鞋。而C公司则以合同为由要求A继续收货并起诉了A公司。

该案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请思考:
1、A公司发送协议备忘录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A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你从此案得出的教训是什么?
注意回答问题时必须有法条依据和法理分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彩虹蔚蓝(浙江)
提问时间:2011-10-25 19: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