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们是否能讨回公平
我们是否能讨回公平 我是河北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的,我叫王建华,我县是全国100个重点林业县之一,在1988年以前,毁林非常严重,县委 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下发了青政《1988 25号》文件,在29个有林乡镇配备林政协助员,由林业局在全县优秀的农村干部和职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通过严格的考试和体检,我们29位同志于1989年4月开始和林业局签订了合同并对青龙的毁林行为进行了依法治理,我们29位同志爱岗敬业有效的制止了毁林之风。当时在青龙县和我们一样的由计划生育助理员 土地助理员 水利助理员等。 省政府在1996年下发了48号文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拥挤要求分流,青龙县政府就直接把我们这些人就给清退了,全县包括水利 计划生育 土地等13个部门290多人。我们这些人认为清退我们不合理,我们相继找政府 劳动局等有关部门没有答复后我们走上上访之路,终于在2009年9月秦皇岛市劳动人事局下发了关于解决我们这些被清退同志的文件,要求按企业对待,让本人上养老保险,可我们林政这29人却抛在外不在解决范围,说我们不是农村合同制,不予解决。我们招入背景 工作性质 清退对待和他们完全一样,他们能转为农村合同制而我们不能那是林业局 人事局和政府的问题。现在不给我们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办?恳请杜律师给我们这29位同志指点迷津。我们会重谢律师的。我的电话;0335777229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建华(河北)
提问时间:2009-10-21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