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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政府能否认定为划拨地,在破产中这块地的使用权属不属于破产财产?

政府能否认定为划拨地,在破产中这块地的使用权属不属于破产财产? 我单位在1993年经当地政府出面取得了位于县城东的一片土地约80亩,并于当年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无注明是划拨还是转让,只注明使用年限为永久),在1994-1995年我单位先后出资180万元,当时国土局开据的票据上写明征地款,(当时我们这儿的地价大约为每亩3-4万),现在我单位破产,政府要收回这片土地,理由是这块地属无偿划拨地.(现在土地局地藉档案上写这块地为划拨地).请问我们支付的钱是什么性质,政府能否收回这块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l_hj(河南)
提问时间:2009-10-17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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