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离婚时我能否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呢?
离婚时我能否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呢? 我和我妻子是2001年八月结婚的,婚后的经济一直是由她掌管,2007年我和她感情破裂,只是大家都没有挑明。2009年我跟她提出离婚,她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回了娘家,我所知道我们的存款就有二十六万左右。我现在去问她要她就说没有一分钱,我想问我离婚时我还能不能要回属于我的钱??我知道她的钱存在那个银行,包括我知道她在银行里的存单号码以及存了多少钱,到2010年2二月份我就要第二次提起诉讼了 。假如她现在把钱转移了,我是否还可以向她要回属于我的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天向上11()
提问时间:2010-01-01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