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离婚时我能否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呢?

离婚时我能否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呢? 我和我妻子是2001年八月结婚的,婚后的经济一直是由她掌管,2007年我和她感情破裂,只是大家都没有挑明。2009年我跟她提出离婚,她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回了娘家,我所知道我们的存款就有二十六万左右。我现在去问她要她就说没有一分钱,我想问我离婚时我还能不能要回属于我的钱??我知道她的钱存在那个银行,包括我知道她在银行里的存单号码以及存了多少钱,到2010年2二月份我就要第二次提起诉讼了 。假如她现在把钱转移了,我是否还可以向她要回属于我的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天向上11()
提问时间:2010-01-01 21: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