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老房子动迁的话,所得动迁房和动迁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这种状况离婚,对方有理由分到这部分财产吗
属于婚前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法律依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你好:
这种情况下的动迁款等属于对婚前财产的物化表现,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
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励费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认定为你个人的魂前财产.你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后你妻子无权分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若属于被安置人,有权获得属于她的补偿份额。
此房产当然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拆迁后是否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就要看你此处的拆迁政策,和你选择的拆迁方案。如果你的拆迁方案仅是房屋调换,以房换房,不考虑人口因素,则所得补偿均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你妻子分不到。但如果拆迁时重点考虑人口因素,特别是妻子也作为安置对象了,则她多少能分得部分财产。
看补偿政策
1、房屋系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动迁,安置补偿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妻子因有暂住证,动迁部门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