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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单位公房可否随意升租金??

单位公房可否随意升租金?? 本人母亲承租着广东省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的住房,原租金是3块多1平房,最近该公司单方面忽然一纸“通知”要将租金升至17元/平方。

我们家是原业主,1980年当时该公司征地拆迁,我爷爷就将一栋平房卖勒给它们,并签订合约说本家人将无限期租用建成之后的住房,租金标准参照该单位职工标准。我们自这栋楼建成就开始在此居住,所谓“租赁合同”也曾经试过有某些年份没有签,但相关租金单据我们一直有保留。

现在租用人是我母亲,她已退休。我们当然反对该公司提租,然而该公司声称说不同意升租的就要通过法律途径统统把我们清出去。

现在的问题是:
(1)它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否政府方面的指导文件支持??
(2)如果诉诸公堂,估计它们会有什么起诉我们的依据??
(3)如果它们一旦起诉我们,我们的胜算有多少??

据我粗略所知,广州这一类型的单位公房还有很多,普遍都是2、3块钱一平房的租金,都不见说有随意升租金的事情。

另外有没有相关的纠纷的资料,也请律师达人们提供一下参考!

问题比较多,还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ckce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10-16 23: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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