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可否罚款处理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可否罚款处理 一起治安案件中,行为人甲、乙丙(三人属亲属关系)到派出所了解甲的爱人被打一事的情况,到达派出所后,三人不听民警解释,同时辱骂值班民警,民警用摄像机摄像,乙动手殴打值班民警,丙动手将摄像民警的摄像机打落在地,甲一直在骂。处理该案时,民警产生争议:一种认为三人的行为适用《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均处罚拘留处理,乙为首要分子,甲、丙为次要分子;二种观点认为:该案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乙,丙拘留处理,甲罚款处理,请问:1、该案定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是否准确?2、如果定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是否行为人都的拘留处罚?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x8223(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1-07-29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