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自动离职
关于自动离职 您好,是这样的,我想辞职,并于一周前提出申请。现在部门领导已经同意我可以走人离开了,并已经签字盖章,另外,该交接的工作我也已经交接完毕。可是人力资源部却不同意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她要求我还要继续上班,等一个月期满了,才可以给我解除合同。但是我想快一点走人,请问我该怎么办?假如我自动离职,不来上班,是不是按旷工处理,那么,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单位会给我开解除合同的证明、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上的风筝(广东)
提问时间:2011-10-19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