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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民营企业宣布破产后员工福利房如何处理?

民营企业宣布破产后员工福利房如何处理? 2009年公司从政府拿到一块地,随后公司成立房产公司,2010年初此批商品房竣工,并拿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预售证。后续公司将此批商品房以市场价的50%买给员工,并为员工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但是签订购房合同书公司要求卖房员工必须从签订购房合同当日起继续为公司服务12年,当时觉得公司发展好,自己也没有想过换公司,所以就签了购房合同,同时向银行付了房款30%的首付(有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公司说房产证在银行),现在公司申请破产了,请问这批商品房国家会如何处理?这批商品房算不算公司的资产?公司在申请破产时是否可以将此批商品申请为破产财产?另外,公司在和员工签订购房合同前用此批房向银行抵押贷款了30亿,而员工随后按揭还这批房贷,请问这批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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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蒙哥马利(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0-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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