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纠纷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你可以胜诉的。
你好,
1、该协议有效,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你们当初签定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如对方不配合你们办理产权过户.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助你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协议有效,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面谈。
这类案件张律师已经经办过很多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产权人也不能以违约金的方式来代替合同履行。有些方面你是过虑了。建议你参考一下张律师办理过的类似案件,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协议无效,但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可以依法维权。
1、协议有效,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不知道现在小产证是否办出,按照上海最新的政策,小产证满3年就可以过户给你
3、如果小产证办出,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过户
4、如果小产证没有办出,那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尽快办理小产证。
5、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核实对方是否有权出售此房屋,很多情况下,拆迁房屋安置人不止一个,如果说对方是一个人和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你胜算的几率大。
建议你尽快用司法程序保护自己,避免政策有变到时候不能过户,我处理过很多类似纠纷,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姚律师:15800977811
合同双方意思一致,合同有效。如果仅是因房价涨而导致对方想跳价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并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李律师个人网站上有相关案例,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