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居间肢体冲突,导致受害者病情不稳在医院观察,求帮忙
邻居间肢体冲突,导致受害者病情不稳在医院观察,求帮忙 案情: 我妈与邻居因晾晒衣物滴水到楼下发生了冲突,对方从楼下冲到我家门口用脚踹我家门,我妈打开门后,对方谩骂我妈,然后直接冲进我家里关上门,殴打我妈一个人。我妈52岁,对方为45岁左右男性。后由本人报警,双方去派出所,警察先让我妈去验伤,如今我妈因为被殴打到头部,脸部和胸口,腰部等多处地方,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肩膀有泛乌青但没骨折,但是如今疼痛剧烈无法活动,医生诊断该情况至少要疼痛两周以上。身体的疼痛导致血压一直不稳定,最高到190,心脏检查也因刺激出现严重问题,被医生要求在观察室里监控,至今两天过去了没办法出院回家,对方的腹部在殴打中也出现被指甲抓破皮的情况,也去医院验伤。对方声称这也是因为我家先有原因在前,而且我妈的病情只是受到刺激的结果,态度很嚣张。至今对方也没有到医院里看望过。
现在进展:我妈仍在医院观察,无法出院,只在派出所双方进行了各自陈述,未达成任何协议
证据:病历卡记录了所有科室的诊断结果,有脑部CT,心电图,血液报告等多个检查报告,并且保存了所有医药费的收据。
求助问题: 如今我家已为我妈的病支付了四千多的医药费,想请问可以让对方先出部分赔偿么?今后调解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再收集那些证据?怎样能够得到我们应有的赔偿?赔偿范围多少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琉璃窗(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10-18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