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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导致病情加重,请问我能否向医院要求赔偿?

医生误诊导致病情加重,请问我能否向医院要求赔偿? 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因我被医院误诊,导致病情加重后转院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我可否向医院要求赔偿。
我于2011年5月27日中午经巴中中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日下午6点进行手术,当该主刀医生在切除阑尾时说有复膜后血肿,在手术中没有将切除的阑尾交付于其病人及家属确认,后将伤口进行缝合,并安上引流管,在第5天里将该引流管取掉用沙布对伤口进行处理,在该医院入住7天,后于6月3日下午出院回家疗养。当在回家后的第2天下午就出现了双脚浮肿,于6月6日立即返院治疗,但返院后该院称没有床位而不能进行继续治疗,立即转到市人民医院,在该医院经过6天时间治疗,不仅没有使病情好反而使病情加重,后于6月11日下午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病,经省医院诊断为急性血坏死性胰腺炎,并立即转住到重病监护室及普通病房共20多天,花去医疗费用几万元。
请问,我可以追究巴中中医院的责任吗?要求医院赔偿我的医疗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有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ken(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1-08-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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