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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突患急性白血病,公司医院延误病情导致同学死亡

突患急性白血病,公司医院延误病情导致同学死亡 我同学突患急性白血病死亡。7月10日我同学来到广东增城皇朝家私报到,刚到皇朝发现自己有点发烧,去公司医院看大夫,医生随便开了点退烧药,打了几天的吊瓶,当时医院没有检测出来是患的白血病,7月19日当同学病情已经发展到颅内出血送往医院时,靠呼吸机维持了两天,21号晚上10点死亡。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事情算不算公司医院的医疗事故,如果早点治疗,我同学就不会死亡。现在家属在与公司谈判赔偿问题,请问公司应当赔偿多少才是合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55232……(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2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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