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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案件分析 1.某学生甲13岁放学路上四次被学生丙15岁敲诈去现金200元,甲告诉表哥乙17岁,并要教训丙为自已出气,甲乙一次将放学回家的丙拦下,对丙拳打脚踢,丙求饶,归还了甲200元,并主动拿出200元钱表示补偿。丙回家后,被父母发现有伤情,并报警,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派出所指派民警老王、小李负责此案,民警老王系丙的父亲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故接受此案后,老王便主动要求回避,并同时停止了对案件的调查。甲、乙、丙的行为如保定性,处理?老王主动申请回避,停止案件的调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其回避应由谁来决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wx9927(黑龙江-伊春)
提问时间:2011-10-1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