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单位能追究我法律责任么
单位能追究我法律责任么 我和单位签了合同 一年的,其中有一个是提前解除合同支付5000元违约金。现在我说请假回家,单位也同意了,其实我是跳槽到另一个单位,然后我在假期中网上给负责招聘的人说我辞职了,他们通过以前同事告诉我说要追究我法律责任,说我没提交辞职信。
合同是08年4月签订的。
1:这个合同有效么?
2:我属于突然辞职,现在他们在网上查我IP知道我在这个单位,然后打电话给我们单位领导问我是不是在这干,我们领导说没有,我现在担心如果追究的话,我要负责法律责任么?
两份合同都在单位,因为他们特别恶心,签完就收上去了,说统一盖章,结果每次去要都说还没盖好,后来也就没再要。
有人说:你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你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对于你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
我原来是在电台工作,做了几档节目。我请假的时候,已经有主持人代替做我的节目了,我走了后他们也能继续做我的节目,(有一个节目是广告商有冠名的)这种情况算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mlec……(山东)
提问时间:2008-10-17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