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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借贷给员工入股,又以未还清为事实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单位借贷给员工入股,又以未还清为事实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我原是信用社职工,单位要求员工入股,并给我贷款。现今、单位以贷款未还清解除本人劳动合同。解除事实;说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请询问如何依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6295……(辽宁)
提问时间:2011-10-17 11: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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