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单位提出的理由是:1)员工刚入职的时候从事过这个职位。2)现在你所在部门已经由别的部门合并了

单位提出的理由是:1)员工刚入职的时候从事过这个职位。2)现在你所在部门已经由别的部门合并了 单位提出的理由是:1)员工刚入职的时候从事过这个职位。2)现在你所在部门已经由别的部门合并了,不存在原先那个部门了。3)新岗位有个女生要生小孩,现在过去对公司生产运营不会影响。4)合同书上有写明员工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来进行岗位调整。5)公司出通知要求到新岗位几号必须报到如没准时报到按旷工处理,算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本人提出的理由是:1)合同上写明了我的岗位是两个职务的主任。2)在本人没同意调整岗位的情况下,把我所有职务给免了,而且借公司生产经营调整的幌子,把我所在部门都合并了。3)合并的部门生产结构流程还是没变基本原样。4)公司不尊重员工。
现在本人要解决的事情是:1)调岗通知单我不签字。2)新岗位我没去报到,单位算我按期未到新岗位报到,要算我自动离职。以上2条我要求单位赔偿能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4-02 11: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