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购房定金可退否
关于购房定金可退否 由于首付款不够,加上在现场售房部看不到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理由预售证在公司,时间太忙,来不及复印,网上查询确实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只是证上套数少于实际套数,去建设局查询,电话查询有实际那么多套,但未亲眼所见,加上此地段不是很好,决定不买房了,但由于当时购房心切,首次购房,考虑不够,签了一份开发商打印的项目预定书,内容如下: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订事项
乙方自愿在“****”项目购买住房1套,房号:* 面积*,单价*,总款*,并交纳定金30000元
二、预订有效期
乙方在签订次协议书的三日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将自动转为购房款,若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则该位置不予保留,甲方有权将此套房屋另行销售,此定金不予退还。
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在2009年10月17日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注:补充条款是事后我想延长点时间多考虑下要求职业顾问添上去的,只有我手上的复印件有,开发商手上那份没添)
甲方:签公章 乙方:*
职业顾问:*** 代表人:
时间:2009年10月11日 时间:2009年10月11日
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一份,内容,购*小区*号商品房房款,金额30000元,签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今天10月13日还未签正式购房合同,查看合同发现,签购房合同的单位是另一家房产公司,与签项目预订书的开发公司不同,询问说是两家开发商共同开发建房,目前想选择退房,个人觉得,这个项目预定书内容只有单方的权利,纯属霸王条款,请问我能否要回交的30000元定金。起诉胜诉的几率大否!我最好以什么理由要求退定金。
急!急! 请高手支招,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妹妹(四川)
提问时间:2009-10-13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