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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定性?

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定性? 我单位一职工是很早犯过罪,被判刑坐牢。但是当时单位没有给他办理劳动关系终止,而且当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知道。他出狱后也没有回原单位上班。经过这么多年,发现他的养老保险单位还给缴纳,而别的险都没有缴纳。我单位想将他在养老上减员,不给他缴纳,但是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办理不了解除劳动关系,这样需要先送达文书再登报,我们应写什么原因呢?具体条文怎么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VG683(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10-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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