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拖欠及克扣工资,欺骗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
拖欠及克扣工资,欺骗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 于2011年7月6日工作,与公司正式员工无异,没有迟到早退和请假,经理承诺: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基本工资1800+300全勤+100高温费+15元/天餐饮补贴+两个保险,两个月后转正,基本工资按考核结果调整。
期间用人单位一直没有和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申请人工作的第一个月7月的工资为1500元,没有任何补贴奖金和福利。第二个月,8月,全勤奖从承诺的300元变为150元,餐饮补贴从15元/天变为200元/月.其他福利仍旧没有,工资为1800元+150元全勤=1950元。9月经理的书面考核结果为提薪400元,工资应为1800+400提薪+150全勤,但后来经理告知只能提薪300,而到发工资当天申请人却只收到1900元,实际只提薪100,并扣除了全勤奖。经过交涉,用人单位仍不肯发放9月份克扣申请人的200元工资。社保从9月起为申请人缴纳,适用期的社保不补交, 9月被通知全勤和福利补贴取消,于10月10日递交辞职信,12日完成交接,10月的1-12号工资拖延至下月10日才肯发放
我应该在申请书上写上哪些要求?包括国家规定的高温费吗?
补贴福利的承诺都是口头的,但是有一起进入公司的同事作证,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1064……(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14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