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1999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和镇经管站签了土地经营权证
我在1999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和镇经管站签了土地经营权证 我在1999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和镇经管站签了土地经营权证,承包期限30年,四年后在我同意下,村集体重新分配了土地,当时不懂土地法,村委会和镇经管站没有把重新分的地写在原承包合同上,现在村干部说我的地不是原合同地名,要强行收回我的承包地,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的地受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保护吗?我们全村家庭承包地都没有改面积和地名,重新分配以后我交了公粮,我该怎么样维权。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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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6-03-28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