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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村委会在98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民签定土地经营权证,自

您好,村委会在98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民签定土地经营权证,自 您好,村委会在98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民签定土地经营权证,自1998,1,1~2047,12,31日,又用钢笔添加如有添人减口,5年一调整合法吗?我家在签订经营权证后03后爷爷去世,我结婚户口迁出也分到地,我爸爸,妈妈奶奶还是本村农民,村里自03~15,6,30日没有调整过,7月因修公路占地,有补偿而且满地青苗要把修路所占两块的2亩,收回作为调整地合法吗?我们可以不同意调整吗?可以按地好坏分等级调整吗?村委会主任和书记两个人,一个说村委会的行为属违法建议起诉,一个说不管是生产队的事,请问国家行政机关有这及別吗?法律承认吗?他们能行使村委会的权力吗?我们该怎么办?该怎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7-2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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