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了,公司不给工资
辞职了,公司不给工资 在建筑施工单位从事了一年半的技术员一职,后来辞职了,一个多月后办理的离职交接。但是交接完成后,公司却不能发放全额工资。还要我就所给的部分工资签字,意思是说工资已经结清,自愿领取这些工资的。
后来再去要求拿回我的全额工资,公司却说之前我所在的工地出现了问题,要追究我的个人责任,但是工地上有项目经理,况且问题出现期间我正在请假不在工地。更让人无奈的是公司之前从来没有因为工地上出现的问题追究过个人责任的情况,我不明白公司这次为什么这么做。
像上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享有什么权利?是否该承担上述责任?如果承担遵循什么条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妖妖风华(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10-13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