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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身份证件赔偿问题
快递丢失身份证件赔偿问题 因我父亲赴北京工作,身份证件遗忘在家里,我于9月29号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发往北京丰城区一份快件,内容为我父亲的身份证及医保卡。10月3号19.08分该快递公司北京分部工作人员通知我快递已丢,并承诺负责一切补办费用,当晚19.12分该快件被签收。因在国庆期间,我于10月8号去乡镇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但是户籍部门要求丢失身份证本人来办理,再联系北京快递,快递公司另给了一个号码,表示由该李姓男子负责赔偿协商。联系李老板,告知办理户籍政策,李老板表示北京可以凭户口本去办理,无需本人到场,要求我再到县级政府部门办理。跟其表明,如需本人回来办理来回车费及误工费损失较大,该李姓男子再次表示会承担。下午去县级户籍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还是被以需本人办理为由拒绝。再次联系北京快递李姓男子,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10月10号投诉至仙居揽件快递公司,10月11号询问申请进展,仙居快递公司表示对方承认丢件事实,但是说已经赔付过了。马上联系了北京的我父亲,并没有赔付这一事实,要求仙居揽件快递公司再做处理。10月11号仙居揽件快递公司联系我,告知对方要求我于其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下午5.22分与其联系交涉,要求对方承担北京-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的往返车费及补办证件的费用,对方对浙江省要本人办理身份证表示质疑,并态度强硬的表示只能赔偿200元,如不接受让我上法院去告。对于为什么明明是丢件,在为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还签收的事实对方模糊其词,说联系不上我。联系揽件快递公司,对方表示也无法达成我的赔偿要求,按快递公司的标准只能赔偿50元。其实我所涉及的还有身份证登报声明,来回路上产生的用度费用,办理身份证耽搁时间造成的务工费等损失,对于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dy050……(浙江)
提问时间:2011-10-12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