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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丢失物品
丢失物品 昨天去银行,我同学的朋友(第一次见面)让我帮忙照看DV包,结果我不小心被小偷偷走了。我要赔偿他,可是我想了想,我压根就没见包里到底是什么,相机是什么型号的我也不知道,难道只能他说什么型号我就给他什么型号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sfz5975(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0-11 07:2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1-10-11 07:26
答:不存在故意孩子重大过失的话,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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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1-10-11 07:35
应有购买凭据,可凭购买凭据,相应折一部分价后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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