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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放在共用走廊的物品,物业人员清理转移后丢失,责任谁负?

业主放在共用走廊的物品,物业人员清理转移后丢失,责任谁负? 一小区业主把自家厨柜放在共用走廊上,在全市创城期间,所有小区进行整改,业主不在家,物业人员对期通知,业主不能及时处理,同意由物业人员转移位置,几天后,业主归来,物品却丢失,要求物业承担损失,这其中未有劳务等费用的产生。请问:物业有责任承担业主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of9872()
提问时间:2011-09-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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