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担保的连带责任是否要我承担
担保的连带责任是否要我承担 原公司负责人把股权跟工商登记姓名变更为我的姓名,后我手上股权被另一人买走,付了30万的款项。但是没有过工商,工商登记还是我的名字。现收到**银行担保通知书,说公司给别的房地产公司担保已经过期,本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那个担保是最原始的负责人的,本人原来不之情。而如今本人手上的股权已经转卖,只是买方一直没有去过工商登记。有转让协议,也有转账明细。公司给房地产担保也有担保合同。我想请问,这样我是不是还要承担担保的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q201……(福建)
提问时间:2016-03-21 09:17